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水污染物应急控制水平确定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12-08
  • 45
  • 0
  • 0
  • 0
点赞 收藏
分享
双智云

引领-互助-共享

知识库 / 标准导则
听文章 暂停播放 继续听文章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水污染物应急控制水平确定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环境应急控制标准规范体系,保障环境应急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我部组织编制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水污染物应急控制水平确定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9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应急办 隋欣

  地址:北京市东华门街道82号

  电话:(010)65646267

  邮箱:yingjisanchu@mee.gov.cn

  邮编:100006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王盼新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电话:(010)84910433、18810852117

  邮箱:wangpx@craes.org.cn

  邮编:100012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水污染物应急控制水平确定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3.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水污染物应急控制水平确定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12月8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公安部办公厅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4.水利部办公厅

  5.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6.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

  9.各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10.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11.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2.生态环境环境规划院

  13.清华大学

  14.南京大学

  15.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

  (部内征求综合司、法规司、水司、环评司、监测司、执法局意见)


附件信息(0积分)

 2.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水污染物应急控制水平确定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456k


3.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水污染物应急控制水平确定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586k


4.征求意见反馈单.pdf

76k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