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 发布时间: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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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治理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加强排放标准与技术规范衔接,助力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绿色发展,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组织制订了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10月12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人:浙江省环科院 陆建海,电话0571-87997283;电子邮箱ljh_zjshky@163.com;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王逸航,电话0571-81054044,电子邮箱dqc@zjepb.gov.cn,传真0571-8105402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省政府行政中心3号院 ,邮编:310012

附件:1.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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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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