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美丽河湖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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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美丽河湖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科学规范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评价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美丽河湖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联系人:水生态环境司信达、刘宇辰upfile

  电话:(010)65645472、65645453

  邮箱:sslyy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环境规划院徐敏、张涛

  电话:(010)89658111、89658117

  邮箱:zhangtao@caep.org.cn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

  邮编:100144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美丽河湖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3.《美丽河湖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8月27日


附件信息(0积分)

2.美丽河湖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pdf

1M


3.《美丽河湖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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