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

  • 发布时间:2018-11-01
  • 实施时间: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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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要点
  • 发布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文件文号 GB/T50337-2018
知识库 / 行业规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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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15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城市生活垃圾预测;4.环境卫生收集设施;5.环境卫生转运设施;6.环境卫生处理处置设施;7.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调整了原规范对于环境卫生设施的分类,将环境卫生设施分为环境卫生收集设施、环境卫生转运设施、环境卫生处理处置设施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2.删除了术语;
3.增加了生活垃圾收集站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环卫工人作息场所的内容;取消了原规范中环境卫生车辆通道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车辆清洗站等内容;
4.增加或调整生活垃圾焚烧厂、堆肥处理设施、粪便处理设施等的选址原则、用地标准、防护要求等;
5.取消了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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