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互助-共享
宁环发〔2022〕75号
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林草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和生态环境部等12部委联合印发的《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然资源厅等厅局制定了《黄河(宁夏段)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及《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实施方案》《补齐城镇环境治理设施短板行动实施方案》《农业农村环境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实施方案》等5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