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指南》

  • 发布时间: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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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要点
  • 发文部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文号 市生态环境局便函〔2025〕1603号
知识库 / 法律法规 /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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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指南》的 政策解读

一、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重庆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2〕17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优化危险废物管理方式,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推动资源化利用,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重庆市生态环境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总体目标

《指南》以分类管理精准化、豁免流程规范化、监管服务协同化”为路径,构建全过程、全链条、全要素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机制。通过统一管理标准、规范服务流程、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危险废物管理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减、过程控制、资源利用”转变,切实降低企业利用处置成本,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分类分级管理,优化审级。

《指南》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结合豁免环节、条件和内容,将豁免管理分为三处置豁免、利用豁免、其他豁免。分级管理分为两:除“点对点”定向利用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理外,其余豁免管理均由区(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办理。

(二)明确豁免条件,严把准入关口。

《指南》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原料替代贮存设施、环境守法、其他豁免管理条例等6个方面设置豁免条件,确保环境风险可控,规范豁免管理流程,明确分类分级管理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三)规范审流程,提升管理效能。

《指南》明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审查全流程要求一是处置利用豁免管理的首次申请资料和有效期、审查环节的审查要求及复函内容、变更的申请时限与材料、延续的材料与有效期、重新申请和终止的申请情形以及取消豁免管理资格的情形等7项豁免流程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二是明确规定“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的单位需按照《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实施方案》执行;三是对运输收集等其他豁免管理情形进行了特别说明。

(四)强化各环节管控,降低环境风险

《指南》对实施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的单位提出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测制度、信息化管理相关要求,同时还对豁免运输管理要求和豁免利用处置管理要求提出不同监管重点,加强对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单位的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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