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涉气类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

  • 发布时间:2025-12-29
  • 实施时间: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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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9日,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准,我市发布《排污单位涉气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测技术规范》(DB11/T 2501-2025),将于2026年4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排污单位涉气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测系统结构和功能要求、勘察安装、运行维护等。适用于排污单位涉气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测网络系统的建设、验收、运行和管理等,不适用于防爆环境下的设施用电监测

  附件:《排污单位涉气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测技术规范》(DB11/T 250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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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涉气类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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