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钢铁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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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钢铁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的通知

沪环气候〔2025〕19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逐步从“组织碳”转向“设施碳”,提升核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上海碳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行动方案(2026-2030年)》有关要求,结合国家钢铁行业最新核算要求以及国际相关规则,我局组织修订了《上海市钢铁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SH/MRV-003-2025),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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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钢铁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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