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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为保护守法企业权益和环境安全、维护固废利用处置市场公平,佛山市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合同(参考标准版)》。
一、出台背景
当前一般工业固废处置乱象频发,特别是污泥、石膏、炉渣等无价值大宗工业固废,多地发生固废非法倾倒处置情况。部分处置单位、收集单位“只收集不处置”,甚至部分违法中介弄虚作假欺骗产废单位,导致“假处置真倾倒”,严重损害产废单位以及合法合规经营的处置单位的权益,扰乱固废处置市场秩序,严重损害环境安全。
监管部门发现大部分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合同仅对固废处置类别、价格等简单信息进行规定,并未对核实资格能力、固废处置时间、违约赔偿情况等关键内容进行规定,严重损害固废利用处置市场守法者权益。如某企业将污泥委托给违法中介,后该中介将污泥倾倒处置,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后续清理处置费用超过900万元。
为保护守法企业权益和环境安全、维护固废利用处置市场公平,出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合同(参考标准版)》(以下简称《合同》)。
二、合同解读
《合同》包含六个方面:第一与第二部分是双方权利义务,提醒双方应履行相关法律责任;第三部分明确固废类别、数量、价格;第四部分明确交接事项规定联单填写、固废检验、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挑战、固废污染责任等方面内容;第五部分费用结算明确结算方式和时间,以及应通过双方对公账号进行交易。第六部分明确甲乙双方违约应承担的后果。该《合同》与以往的合同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义务提醒更细致。《合同》明确:不得混入危险废物;应对处置资格和能力进行核实;甲乙双方在省固废平台申报电子台账;跨省转移做好申请备案、填报电子联单;乙方应主动告知利用处置情况等要求;双方应通过对公账号进行交易。
(二)交易方式更稳妥。《合同》建议:明确固废处置时间,避免长时间不处置引发的环境风险;改变预付费模式,避免只收钱不处置,乙方不告知处置情况,并将非法中介排除在外等。
(三)违约责任更清晰。《合同》建议:明确逾期付款违约滞纳金核算方式,避免甲方逾期支付或乙方长时间不处置,提高违法代价;明确双方可以解约的条件,让交易双方更加严谨。
三、特别提醒
(一)营业执照不等于具备固废利用处置经营资格和能力。部分违法中介以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中的“固体废物治理”为由,声称可以利用处置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核实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资格和能力,除应核实受托企业的《营业执照》,还应核实《排污许可证》中利用处置设施、利用处置类别及可以利用处置单种类。
(二)受托单位应主动告知处置情况。受托单位应在接收一般工业固废后(建议30个工作日内),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主动告知甲方,同步提供运输轨迹、转移联单、照片、视频等相关凭证,确保可追溯。
(三)不要提前支付全部处置费用!不要提前支付全部处置费用!不要提前支付全部处置费用(重要的话说三遍)!为避免受托方因停工等多方面原因可能导致的“只收钱不处置”“只收钱拖延处置”“只收钱不告知处置情况”“只收钱假处置”等多种情况导致的纠纷,建议应明确固废完全利用处置后再付全部费用。
(四)按要求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登录省固废平台登记并做好台账、填报电子联单。涉及污泥、炉渣、石膏的,应做好固废产生、转移、利用、处置月度台账,填报电子转移联单。每年2月份之前做好上一年度台账。
特别说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合同(参考标准版)》仅供参考。
标准版)
南》的通知
3.佛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