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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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抄送:中央港澳办,其他省级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1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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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pdf

236k


《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pdf

232k


《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pdf

23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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