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 发布时间: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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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要点
  • 发文部门 生态环境部
  • 规范文号 征求意见稿
  • 适用范围 -
知识库 / 标准导则 / 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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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我部组织编制了《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郑凯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电话:(010)65645788

  邮箱:zjs@mee.gov.cn

  邮编: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王炜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7号大院

  电话:18902269909

  邮编:510655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8月4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信息(0积分)

2.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657k


3.《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73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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