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6-17
  • 实施时间:2023-06-17
  • 779
  • 0
  • 1
  • 1
点赞 收藏
分享
伟大的小毛驴

双智云平台创始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入库专家、中华环保联合会综合技术专家组委员、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环保管家精讲班高级讲师,土壤导则编制参与人,毛驴说原创。

知识要点
  • 发文部门 生态环境部
  • 发文文号 环办便函〔2023〕192号
知识库 / 法律法规 / 规章
听文章 暂停播放 继续听文章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便函〔2023〕192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王宇航

  电话:(010)65645610

  邮箱:dqsxm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6月15日

  (此件社会公开)


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_Page_02.jpg

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_Page_05.jpg

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_Page_02.jpg



附件信息(0积分)

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pdf

435k


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396k

评论
发表评论